据说,想要一夜暴富,那就去申请商标!这句话说得不是没有道理的,不妨你看下面这个例子。
2009年,苏先生开了一家连锁洗衣企业,随着业务的拓展,又增加了家政服务的业务。当时他们的想法便是将服务聚合,可以享受更多的优惠,故而想到了“聚划算”这个词。因此,在2011年8月1日,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第9791341号36类“聚划算”商标,并于2012年10月7日成功核准注册,使用权期限至2022年10月6日。
就在近日,苏先生表示,经常有陌生的号码打电话咨询这枚商标,并询问是否出售,出价价格高低不一,最高者已经出价达到1618万!
众所周知,我国商标注册遵循“申请在先原则”,同样的商标,谁先注册谁获取商标权。苏先生的公司在提交注册了“聚划算”商标之后,又陆续申请注册了第3类、29类、31类、36类和37类的商标,并成功拿到了证书。
成功注册之后,苏先生便将“聚划算”商标应用在自己公司的产业上,比如洗衣店、家政服务和农副产品。一开始也有人询问这枚商标,但是自从618网络购物节出现之后,就有更多的来自天南地北的人打电话咨询,并表示想购买。
目前,苏先生表示还在考察,希望给这枚商标找到一个好去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