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有占全国报纸总量11.92%的报纸自行注册了商标,而包括《新华日报》、《新民晚报》等知名报纸,均已被其他公司或个人抢注了商标。尽管处在舆论前沿,中国传媒行业自身的商标注册情况却堪忧。
由中华商标协会旗下中华商标杂志社和华东政法学院联合发起、中国商标与产业经济课题组昨天发布的一份《中国商标与产业经济蓝皮书》(下称“蓝皮书”)显示,目前传媒行业正面临侵权的困扰。虽然报纸的名字是独有的,其他机构不可再重复使用,但目前尚无法律规定他人不得将其名字注册为商标。
蓝皮书显示,鉴于眼下不少报纸的经营领域开始向第三产业延伸,投机者抢注商标的活动同时也开始了。包括《新民晚报》这样的知名媒体也未能幸免。
《新民晚报》的无形资产评估约在50个亿~60个亿之间,“商标被抢注后,再夺回来并不是容易的事情。”蓝皮书的调查对象是全国2700多份报纸。而在电视领域,商标抢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。此前中央电视台曾遭遇中央一套被抢注成避孕套商标的尴尬。
而与投机者积极抢注形成鲜明对比的,则是传媒对商标注册的淡漠。在北京,作为国家商标局的所在地,报纸注册数目同样也是最多的,但是包括《京华时报》、《法制日报》、《中国证券报》在内的一些知名媒体均没有注册。
在上海、天津、江浙、广东等地,一些商业运作突出的报纸以及贴近大众生活的报纸,往往比较注重品牌经营和品牌维护,注册的情况较好。其中《今晚报》是我国首家获得“著名商标”的报纸,《每日新报》以及《申江服务导报》分别获得天津市及上海市“著名商标”称号。总体而言,媒体商标注册方面,东部情况最好。但同样,东部地区抢注情况也最为严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