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今天是:2024年4月27日 星期六襄阳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24小时为您服务
  • 网站首页|加入收藏|联系我们
  • 影视作品著作权的主体_襄阳商标注册

   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> 影视作品著作权的主体_襄阳商标注册

    返回列表
    影视作品著作权的主体_襄阳商标注册
    发表时间:2016-07-05     阅读次数:1211     字体:【

     影视作品 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,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,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、播放的作品。包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,亦称视听作品。

      影视作品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;但导演、编剧、作词、作曲、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,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。其中的剧本、音乐等可单独使用的作品可由其作者单独行使著作权。

      这样规定是因为:影视作品在制作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、财力,制片人在投入巨资后要收回成本;且影视作品的权利不可能单由某一个作者来行使,须通过制片人来统一行使。


     
    上一篇:商标logo注册和版权登记有冲突吗_襄阳商标注册
    下一篇:影视作品著作权:权利属于谁?权利怎样分?_襄阳商标注册
    返回顶部
    商标注册免费查询系统
    商标名称:
    行业领域:
    查询类型: